所在位置: 首页» 通知公告
各位课题负责人:您好!
您于2022年6月申请并获批的“北京师范大学环境演变与自然灾害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”执行将满一年,按照任务书和项目管理要求,实验室将于2023年5月对项目进展进行中期评审,请您按通知要求提交相关的支撑材料,并由课题负责人汇报成果和答辩(中期考核项目信息表详见附件1)。若您已提前完成课题任务书规定的所有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,可直接申请结题(直接填写结题申请表,不再填写中期申请表)。
一、评审时间与地点:2023年5月上旬,京师大厦(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)。
二、评审答辩:项目负责人本人到场答辩,汇报以PPT形式进行,每人汇报7min,专家质询5min。
三、评审材料:
(1)请认真填写《开放课题中期汇报表》(附件2)或《开放课题结题汇报表》(附件3)。
(2)使用展架模板(附件4),将项目研究成果,制成1.8mx0.8m的展架进行展示。
四、注意事项:
(1)中期或结题报告中,经费收支需翔实,研究进展需按申报书内容填报,简明扼要,突出重点,不得填写与项目任务书无关的内容,报告中需有本人和导师签字(可电子签名)。
(2)相关论文等成果需提供佐证材料(如接收证明、期刊封面、目录页和PDF全文等),成果须以“北京师范大学环境演变与自然灾害教育部重点实验室”为第一单位且与项目研究内容密切相关。
(3)请各位负责人于2023年5月3日(周二17:00)前将中期或结题报告,以及成果展架的电子版(PDF)文件发至陶老师(adrem@bnu.edu.cn),或直接打印送至陶老师处(京师科技大厦B座801室,电话010-58805486)。如果超过截止时间未发送或报送,视为自动放弃此次评审(即评审不通过)。
(4)中期评审通过者,项目将按计划书继续开展后续研究,实验室予以经费支持;项目执行效果较差甚至中期评审未通过者,将终止项目执行,并将评审结果通告申请人导师及所在单位。
实验室尊重科学研究的客观规律,容许失败,但绝不容许造假和不实材料,一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,将严肃处理。
北京师范大学环境演变与自然灾害教育部重点实验室
2023-04-20